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

【王薇君專欄】修法尚未成功,你我一起努力

【王薇君專欄】修法尚未成功,你我一起努力

大中華時報   作者:王薇君   地點: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時間: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三日中原標準時間十一點三十分
 
「政」就是眾人之事,「治」就是管理。管理眾人之事,就是政治。換句話說,所有的公共議題都是政治。偏偏在臺灣,藍綠政治對立太嚴重,所以多數的人放棄了關心公共議題的權利。但是你不能不關心我們的孩子。

三歲的孩子被毒打一個月,全身被刺青只因取樂,因為巨痛而掙扎,因為受到強力壓制而手骨斷裂,最後疼痛到腦死。

五歲的孩子,將近一年的時間,被鐵鍊鎖在床腳,小雞雞變成了空氣槍的活靶、冬天被扒光衣服洗冷水SPA,最後活活凍死。

六歲的孩子,被毒打了兩年。那天,他被吊在起重機上,嘴裡塞著布條,兩小時的酷刑結束了他兩年來悲慘的日子,也提前結束了他來不及長大的人生。

不必是一個法學專家,每個人對於法律都會有期待。比如說期待壞人做了壞事之後必須接受相當的法律制裁,讓所有的壞人們在做壞事之前有所顧忌。

多少年了,多少虐兒致死的慘案發生了,你無法相信的是:一百五十多個案件中,只有兩案的兇手因為「殺人」而被判刑!其他的兇手們只是「傷害致死」或「過失致死」,不是「故意殺人」!
別說是被害者家屬了。身為一個新聞的讀者,你接受這個判決嗎?

我想你應該和我們一樣無法接受。於是我們接著問「為什麼」?原來,我們的刑法區分了「殺人」與「傷害」,但是對於「惡意重大」的傷害,尤其是對於兒童的傷 害,缺少了一份特別的刑責規範。在廢死聯盟努力奔走呼籲下,「殺人」都可以不償命了,何況只是將孩童「傷害」、「過失」致死?所以那些虐童者肆無忌憚!

我們對於每年被虐死、而且人數越來越多的無辜孩童們悲憫同情、我們對於窮兇惡極的虐童致死罪犯深惡痛絕,我們對於法官的輕判縱放無法理解。我們痛心、我們憤怒,我們甚至咒罵,但是甚麼也沒有改變。

現在,改變的時刻到了!請加入我們的連署,我們一起來修改法律!讓法官們有明確的依據,好對於那些喪心病狂的罪犯做出適當的判決!法律條文必須字斟句酌,修法必須考量很多立法技術,犯行犯意與犯罪結果……。請放心,我們修法提案經過專家學者研究後才提出,審慎而周延。

改變的機會就在你的手上。加入我們的連署,用實際的行動,為保護你我的孩子盡一份心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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